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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3-10-30
价格:8,000.00元

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

一、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

知识产权案件因其专业性和技术性,通常要求对涉案技术进行比对,固定证据就显得极为重要。而侵犯知产案件的隐蔽性导致取得证据极为困难。

1、何为证据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4条规定了证据保全的方法,该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2、证据保全的要件

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3、证据保全应注意的问题:

证据保全的手段应同证据保全的任务相适应。

保全证据要全面。

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要及时进行,并做到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力争保持证据的原样或原意,以充分发挥其证明效力

二、诉前证据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规定: “著作权人出示上述证明后网络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措施的,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诉前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裁定,也可以在提起诉讼时申请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然而,实践中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院常会以涉及禁令而拒绝。而申请禁令的条件简直是高之又高,通常是确定嫌疑人已经侵权,包括明显侵权和法院以判决确定侵权。

三、诉中证据保全

诉中证据保全,侵权人已经知晓案件已被受理,很多会采取各种措施毁灭证据,阻挠、破坏保全效力。即使法院受理了保全,也会常常会因为各种情况被砍削保全项目。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通常采取的也只有扣押这么一项措施。而这仅有的一项也可能会因法官不懂技术而使得保全工作的效力大打折扣。使得当事人保全的证据不能匹配所要举证的证据。

实践中,法院没有搜查权。即使是保全也只能是指令对方提供,而不能主动提取。而知识产权案件通常涉及技术问题(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当法官提取证据时,并不能知晓案件所真正需要的证据点,只能听任当事人的说法而接受证据。比说,当事人说要保全的证据没有,只有其他····。这样,就好比申请保全的西瓜而实际保全下来的是苹果。保全下来的证据可想而知其效力,申请人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莲。

四、对策

公证,以公证最为经济适用。有渠道购买侵权产品的,可以以此途径进行证据固定。

工商查处,如果能够确定侵权厂家的,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查处后获得证据。

公安举报,侵权之产权数额较大的,可以以此为途径固定证据。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侵犯商标权的犯罪。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第二类是侵犯专利权的犯罪。主要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类是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主要指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形式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的犯罪。

第四类是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刑法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第六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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